凉山州自然资源局
关于自然资源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
为严厉打击惩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,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,凉山州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通报5宗自然资源违法典型案件。
一、德昌县某尾矿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。2021年5月至2023年2月期间,当事人在未取得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,擅自占用德昌县茨达镇大陆槽乡大陆槽村土地修建选厂。2023年2月,德昌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,对当事人下达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》并立案调查。2023年3月,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,对当事人处以179817.5元罚款,并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符合规划新建的建构筑物3234.97平方米,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0.79亩。当事人现已履行到位。
二、布拖县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。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期间,当事人在未取得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,擅自占用布拖县特木里镇则洛村土地修建马铃薯科研培训中心。2023年1月,布拖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,对当事人下达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》并立案调查。2023年3月,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,对当事人处以6236667元罚款,并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符合规划新建的建构筑物,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93.55亩。当事人现已履行到位。
三、西昌市某新能源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。2018年3月至2023年10月,当事人在未取得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,擅自占用西昌市安哈镇营盘村土地修建光伏电站。2023年10月,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,对当事人下达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》并立案调查。2023年11月,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,对当事人处以149121.3元罚款,并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符合规划新建的建构筑物4970.71平方米,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7.45亩。当事人现已履行到位。
四、会东县某建材有限公司越界开采案。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,当事人在会东县新马乡狮子尾村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非法开采1699.66立方米砂石进行加工销售。2023年2月,会东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,对当事人下达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》并立案调查。2023年3月,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,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非法开采,没收违法所得39092.18元并处罚款9773.05元。当事人现已履行到位。
五、冕宁县某公司越界开采案。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,当事人在冕宁县石龙镇富强村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非法开采21529.6吨石灰石进行加工销售。2023年6月,冕宁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,对当事人下达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》并立案调查。2023年8月,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,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非法开采,没收违法所得144679元并处罚款43403.7元。当事人现已履行到位。
上述违法案件的查处,表明了全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土地、矿产资源保护,严厉打击土地、矿产违法行为的坚定态度。下一步,凉山州自然资源局将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及州委、州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,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,从严查处非农建设违法占用耕地等行为,坚决依法查处矿产违法行为,努力维护良好自然资源管理秩序。